辞职后如何申请失业保险
法律分析:员工自愿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非自愿辞职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条件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等材料。 ,去社保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在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雇佣。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5年不满10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最长福利期为 18 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再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上一次失业应领取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一并计算, 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辞职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辞职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法律基础]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且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费年限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